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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浮生篇(一)(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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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巫恨恨地死瞪那青衣小美男,也支持不住“哇”的一声喷了一口血,不知是气急攻心还是体力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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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真狠心,下这么重的手,我心疼得不忍心瞧了,”我笑着蹲下身子,食指勾起青衣小美男细皮嫩肉不见一点青涩胡渣的下巴,顺带瞄了一眼他微鼓的胸部,不由心情大好。这人女扮男装不说,倒是一个敢爱敢恨执着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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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讪讪收回了手,这名字前些日子倒是有些耳闻,娑罗王派出龙翱分舵五名实力强悍的罗刹在一个小城镇大动干戈抢别人的东西,那个城镇叫什么来着……轩什么来着,反正东西没抢到,死了四个罗刹,活着回去的那名,似乎是叫殷巫罗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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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巫一心杀我,无暇搭理那半路冲出来的青衣公子,见我收招,殷巫漂亮的眼眸危险半眯,趁机强聚毒气攻于掌心,眨眼向我袭来。

我正要见招拆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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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大概是杀手部这个月派来第二个捕杀我的修罗,想来她易容术不精,而指侧薄茧恰是常年使用轻型暗器留下的,修罗暗器大部分有毒,毒术应该是她的最主要修炼的技能。我心下已明了,毒多半已经在我手中这只茶碗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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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动声色将喝茶的姿势一顿,轻轻笑道:“如此好茶,若不喝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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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也不恼,我所在乎的,就是怎么才能完成娑罗王的任务。我在江湖上名声越坏,越能不引起怀疑,眼看那十二个人对我放松了警惕。时机成熟了,我可以动手了。

心思缜密的鬼判却发现了我的身份。太过匆忙,让我始料未及,杀他的时候,我一度下不去手,反而被鬼判逼得节节后退。我想,自己头上的珠花大概就是那时候被他打落的吧。

最终,我还是用尸蛊杀了鬼判。尸蛊寿命很短,不过半个时辰,没有吃食它们会饿死。那只雌雄同体的尸蛊钻进他的皮下,快速地吃他的血肉,一边吃,一边繁衍后代,我点了他的哑穴和定身穴,不忍再看,转身离开了。

对付一人,我倒是还能应付,怕就怕被他们发现了,后果,不外乎两种,一种是他们联合起来,我打不过他们死了,没有完成任务,娑罗王不会放过我阿姐。第二种可能就是他们藏匿起来,以这些修罗的本事,要想消身匿迹,我找起来就如同大海捞针了,一年之内我不能完成任务,我不敢想象后果。娑罗王从来不会在意过程,他只看结果。

正在我焦急时。

所幸,她碰到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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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认不是什么善主,所谓行善积德于我更是无稽之谈,我单单是欣赏她而已。

欣赏她的敢爱敢恨,欣赏她的执着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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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杀手部的殷巫罗刹凭着奇毒之术在修罗毒师界也小有名气,我再清楚不过,毒师类修罗配置的一般来说都是世间独一无二的剧毒,娑罗门任何一个出色的毒师绝不会允许自己的毒有药可解,有损名声面子。

殷巫罗刹恐怕也没有为自己的毒准备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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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这么久我明白了个大概,眼瞧小美男泛白的唇色和黑得发紫的眼睑越发明显,想来毒气已经侵入皮肤,我一把抢过小美男手上的包裹:“欸~近水楼台者,先得月。这东西瞧着顺眼我便勉为其难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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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咳……”阴巫眼睛都快喷火了,那眼神简直在说,你TM逗我呢,大概又恼于她如今都是案板上的鱼俎,奈何不了我,憋着一口气上不来,猛烈咳血间只剩喘气,不见呼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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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夜夜笙歌为掩护,江湖上传闻蓝玲珑此人荒淫无道,阴险毒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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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用阴阳傀儡术,实在是草菅人命。我在禁地挑了一批哑奴扮成傀儡,在我身边为我做事,江湖又传闻蓝玲珑好美色,搜罗美男佳人不计其数在身边供她糜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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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放火烧了一堆易容术用的人皮面具,肚皮饿了,一屁股坐在火堆旁边啃起了醉仙客栈买来的卤肉猪蹄,江湖上便有人说蓝玲珑怪异邪门,剥了人皮烤人肉吃,说还看见她坐在火堆旁啃着人脖子,“滋滋”满嘴血肉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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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巫毒妇……”青衣小美男蓦然睁眼,呛了一口血,吃力甩头,挣脱我的手指,一只手捂着被毒掌震断的胸腔骨,疼得额头不断冒汗,眼睛一刻不曾离开那趴在地上吐血的殷巫,她手拿着包裹费力抬起来,嘴畔还不时有黑血涌出,喘息道:“你……们不就是为这颗石头么,我……呕……我把它带来换……换公子的解药……呕……”

这人,我不由摇头,伤成这个样子还能醒过来,太执着了。

殷巫原本暗淡的美眸猛的一亮,咳着匍匐着往这边挪:“快……快!把它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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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那怒气冲冲的青衣美男子雄赳赳气昂昂地跑到阴巫面前讨要解药,好巧不巧,恰好挡在我面前受了那毒掌。我默默哀了一哀,这人姑且算是为了我承了殷巫一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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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登时睁大眼睛,眼睁睁看着那青衣小美男在我面前吐着黑血缓缓向后倒下,我赶忙一把揽过他的小身板,小美男已然不省人事。

我心里一声呜呼哀哉,见过痴傻的,没见过这么傻痴的。

说罢,我将茶碗迎面向她掷去。哑奴见机要上,我示意哑奴不要动手,我来会会此人,我同那假茶小二打了起来,我忘了如何打得她奄奄一息轻而易举破了她的易容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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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犹记得我震碎茶小二易容面皮的一刹那,临桌突然站起一个背着包裹的青衣公子提着一把亮锃锃的剑就冲了过来,直指那奄奄一息的茶小二,娇喝道:“殷巫毒妇,害我公子该死,解药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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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巫?我呆了一呆,神马情况。

不曾想,如此碰到了轩辕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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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心情还挺好,阳光明媚,我这人有个毛病,就是有美味佳肴就心情好,什么不愉快都烟消云散了。我带着几个哑奴在恶人渡口旁的半打烊客栈吃饭。一个修罗杀手佯装成茶小二在我茶碗里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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斟茶的动作暴露了那茶小二右中指与食指侧的薄茧,那是练武之人常有的,尽管丑化粗糙了那双手,这点诡计入不了我的眼,我不动声色将茶碗送到唇沿,斜了一眼茶保耳软骨处的耳洞,原来是个女修罗。

我大概恨极了我这一世爱恨不得,身不由己。凭着一股赏心悦目,所以我心安理得救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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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派人查了青衣小美人的底细,这才知晓,原来她是轩辕城城主上官流云的未来夫人,复姓轩辕,名南方。

往日我守着禁地,除了练功,闲来无事就研究医药蛊术。禁地里很多丹药都是我炼制的,我用丹药和内力为轩辕南方续命,取了她小半盏瓷碗的血,研究了一夜,次日清晨替她解了毒。而后每日都喂她喝我亲自配置的药,举手之劳,我也不甚在意。

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她醒来后,情绪不稳对我大打出手,尤其听说我杀了殷巫。委实让我头疼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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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青衣小美男,我不知她女扮男装如何千辛万苦打听到阴巫的行踪,若是指望殷巫给解药,恐怕要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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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呕……你!你还给我!”虚弱青衣小美男难得还有点力气怒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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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么你,莫说这笛子,就连你整个人现在都是奴家的了。”我笑着轻轻碰了一下小美男脖子后侧的睡穴,招呼身边的几个哑奴把他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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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杀了殷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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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日喝药,那药艳红如血,是为压制我体内的苗疆金蚕蛊配置的,药溶于我的骨血之中,让我的血带着一些奇怪的味道,被金蚕蛊吸收,然而我自然又听到江湖传言,说蓝玲珑以喝人血滋补容貌,体生异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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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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