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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之培养人生赢家 第127节(第1 / 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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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炎城尽量说得详细一些,“大概二十二三,长得很漂亮,额头还有颗痣,皮肤很白。个子大概在一米六五左右。”

老头很肯定地摇头,“从来没见过。”

见他说得这么肯定,林炎城指着桌子上的骨灰瓮道,“这个骨灰瓮是前阵子在你这边烧的。你还有印象吗?叫罗奚珍。”

老头没想多久,拍着巴掌道,“当然有印象了。这女的三十来岁,脸色蜡黄。我估摸着她应该是得了重病,劳改农场的人怕她会传染,才把她火化了。”

林炎城诧异地追问,“你没记错?真的是三十岁?”

工作人员看了一眼骨灰瓮点头,“对,是我们这边。怎么了?”

林炎城把骨灰瓮放到旁边的桌子上,四下看了看,发现没人。他从书包里掏出纸笔,火速画了素描,“你见过这个死者吗?”

工作人员像看神经病似的看着他。谁TM会去看死人长什么样啊。

林炎城从自己包里掏出一包香烟塞到他手里,“我确实有事,请你帮帮忙。”

工作人员低下头,见是大前门香烟,他仔细看了一眼画相,“我没仔细看过死者。如果你真想知道,我可以让负责烧尸炉的师傅过来看看。”

林炎城叹了口气,“葬在咱们老家那儿吧。”

曹国兴点了点头,又补充道,“罗奚珍死的时候一直念叨着你儿子,这骨灰瓮还是由他来葬比较好。”

林炎城诧异地挑了挑眉,故作为难地道,“我儿子现在伤心着呢。交给他不太好吧?”

“这是罗奚珍存在的证明,如果你儿子知道你瞒着他,应该会不高兴吧?”

林炎城认真想了想,回道,“你说得对!”

就在林炎城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曹国兴的声音响起,“好了!”

林炎城这才低下头,和曹国兴一起把棺材撬开。

这棺材是极普通的棺木,打开后,露出几件衣服。看那衣料,似乎是罗奚珍的旧物。

“大多数衣服都烧了,只留了几件在里面。”曹国兴解释。

他低头,用铁锨铲起一个骨灰瓮。

林炎城眼急手快接了过来,神色变得相当冷淡,“她金蝉脱壳也就罢了。居然还有脸写信怂勇你去帮她报仇。把你当猴耍,我看你就是个傻子!活该被人利用!”

只要一想到林建军两辈子都被罗奚珍耍得团团转,他就恨不得把她揪过狠狠抽一顿。什么不打女人。这种蛇蝎心肠的人,早就超越了性别。

同时,他心里也责怪林建军。

他们这些外人都能看出来罗奚珍不是他的良配。林建军跟她相处了五六年,居然看不清她的为人。他眼得多瞎,心得多盲啊。

哀其不幸,恨其不争。大约就是林炎城现在的想法。

他父亲到底知不知道那封信对他的伤害有多深。那是羞辱,那是错付,那是悔恨,那封信上的每一个字都在说他是个自作多情的笨蛋。

他曾经为了那封信,绝望过,伤心过,甚至否定过。看着他那样伤心,他父亲居然半个字都没透露。反而说为了他好?他情何以堪?

林炎城见林建军眼睛直勾勾地瞪着自己,他把骨灰瓮塞到林建军怀里。他用脚狠狠地踢了下墙壁,烦躁地抓着自己的头发,双眼赤红,用比小五还要凶狠的眼神瞪着对方,歇斯底里地低吼,“你以为我想骗你吗?”他手指点着自己的胸膛,“你是我儿子。我眼睁睁看着你被人耍了五六年,我心里好受吗?如果你喜欢的对象是武思兰那种正直的好姑娘,哪怕你追了她十几年,我都不会觉得遗憾。可是罗奚珍算什么东西?她心眼毒得跟蝎子似的。天使的外表,魔鬼的心肠。我多看她一眼就作呕。只要一想到你娶这种人当媳妇,我就整夜整夜做恶梦。你跟她处对象,她为你做过一件小事吗?她为你买过哪怕一分钱的东西吗?她一直都在索取,偏偏还不知足。我能忍她五六年,已经到极限了。”

林建军木呆呆地看着父亲。他从来不知道他父亲对罗奚珍的评价这么低。

是!全家人都说罗奚珍不好,他父亲也说过。但是他真没想到父亲会厌恶罗奚珍到如此地步。

林炎城动了动有些发沉的手, 轻声道,“小五,爹对不起你。”

林建军抹了把眼泪,抬起头, 呆呆地看着他爹,他暗自想了想, 以为他爹道歉是因为当初没能让他娶了罗奚珍。他摇了摇头, “爹,你没有对不起我。”

就算他爹同意他娶了罗奚珍,也改变不了罗奚珍得了肺癌的事实。

林炎城有些难以启齿。为了阻止小五黑化, 他伪造了一封罗奚珍的忏悔信。可是他没想到罗奚珍居然是假死,甚至还想让小五替她卖命。

现在他要把真相告诉小五,那他写的那封忏悔信就瞒不住。

第129章

林炎城没有直接回家, 而是改道去政府办公楼找小五。

林建军正在工作, 听到他爹来找自己。猜想他爹应该是在劳改农场打听到了什么。他跟领导请了假, 迫不及待走到政府办公楼大门口。

林炎城担心骨灰瓮会吓倒人。还特地把自己外套脱下来盖在上面。

初春只穿一件衬衫还是有些凉的, 林炎城打了个喷嚏。

这个问题,老头还真不好回答。

工作人员翻了下单子回答他,“不多,就两个。还有一个是老太太。那是个科学家,说要把骨灰洒在大寨,所以她家人才把她运来火化的。”

林炎城没心思问这个科学家的事情,朝两人道谢后,他就抱着骨灰瓮大步离开了。

等他走了,老头看向工作人员,“他问这些干什么?”

工作人员仔细想了想,“该不会是劳改农场出了啥事吧?”

“五六年了吧。”林炎城叹了口气,“一开始两人处对象的时候,她对小五非常好。哄得小五对她死心塌地,什么都愿意为她做。可后来,小五要跟她结婚。她又让小五买各种各样奢侈的东西。甚至要五百块钱的彩礼。”

曹国兴强挤出笑容,“你也能同意?”

“我有好几个儿子呢。哪能紧着一个儿子啊。我没同意。但是两人也没分。我知道她是舍不得小五的钱。小五每月花的工资,一大半都花到她身上了。”林炎城颇有几分自责,“早知道,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让他娶了她。”

曹国兴没有再说什么。

林炎城却好似打开了话匣子,说个不停,“我以前听人说,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如果我让小五娶了她,兴许他不会像现在这样难过。”

老头板着脸,不高兴地说:“咱们这火葬场一年到头也没几单生意。女的就更少了。我五十多岁的人了,会连二十和三十也分不清吗?”

林炎城忙赔笑脸,“您老别生气。我这也是着急。”

工作人员也跟着一起说好话,“就是,人家就是问问而已。您老生什么气啊。”

老头见林炎城不相信自己,又多说几句,“那女的手非常粗糙。大概有一米五五的个头。瘦得跟个皮包骨头似的。对了,她好像还有点豁牙,瞧着怪渗人的。”

这完全就是两个人,林炎城还是不死心地追问,“从年前到现在,你们一共火化了多少个女的?”

林炎城喜不自胜,“那成,你帮着把人叫来。”

工作人员到后面找人去了。

很快,一个满脸褶子的老头跟在工作人员后头进来了。

林炎城立刻把一包香烟递过去。

这老头捏着烟盒,仔仔细细看了一眼这素描,他不确定地问,“这姑娘多大啊?”

曹国兴松了一口气,让林炎城签了名字后,就让他带着骨灰瓮离开了。

林炎城很快到了县城。

怀江县县城不大,火化场也只有一个。

林炎城拿着骨灰瓮到这边的时候,只有一个工作人员在前面负责接待。

林炎城把骨灰瓮拿给他看,“请问这个是在你们这边火化的吗?”

林炎城诧异地看着他的动作。

他居然没有跳下去拿,而是直接用铁锨。难道他就不怕把骨灰瓮给打碎了?

林炎城从包里取出一块布,把骨灰瓮擦干净抱起来。

曹国兴又把棺木盖上,而后把土埋上。

回去的路上,曹国兴又问起林炎城的打算,“你把这骨灰葬在哪呀?”

林建军完全惊呆了,他的嘴唇动了动,却说不出话,他身体也麻木了一样,没有任何力量。

他父亲说什么?罗奚珍没死?那这封信是怎么回事?

甚至他父亲说得都对。罗奚珍确实不够好,可是他是真的喜欢她。就算看在他的面子上,父亲也不该写信欺骗他啊。而且看他这么难过,他父亲是怎么做到无动于衷的?

略带谴责的目光看了过来,林炎城突然不气了,跟这么个混账玩意生气,他担心自己迟早会被这货气死,他嗤笑一声,蛊惑般开口,“小五,你就不好奇,为什么我突然就把真相告诉你了吗?”

林建军怔愣片刻。是啊,为什么他父亲愿意告诉他真相了。如果他父亲是为了他好,应该会死死瞒一辈子才对。

林炎城咬牙切齿地道,“因为我没想到,罗奚珍还可以那么坏。”他指着林建军手里的信件,磨着牙,“信里,明明她已经死了。可是我去火葬场问过,她根本没死。这骨灰瓮里埋的是另一个人。你说可笑不?”

林建军下意识低头,觉得手里这骨灰瓮有些烫手,隐隐要脱落的迹象。

与其罗奚珍告诉他,还不如自己现在就抖出来。起码自己的出发点是好的。小五应该不至于会恨他一辈子。

林炎城从自己手里包里掏出那封被看门老头拦截的信件,“小五,你看看这封信。”

林建军接过来,一目十行看了下去。皱眉不解,怎么会有两封差不多信件呢?

林炎城扯了扯嘴角,声音非常平淡,“上个月,我去劳改农场看望妞妞父亲的时候。想到你为了罗奚珍一直不开心。所以我就仿照罗奚珍的字迹,写了那封忏悔信。甚至还让看门的人帮忙拦下写给你的信。”

林建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好似重物当头一击,又好似被人从头到脚浇了一盆冷水,全身麻木。他最最信任的父亲居然以为他好的名义写了那样一封信。

林建军三两步跑过来, “爹, 我去宿舍帮你拿件衣服吧。”

林炎城哪还顾得上身体,忙拉着小五到旁边的巷子里。

当林建军看到那骨灰瓮, 很快意识到这里面装的是罗奚珍。

他微微有些激动,嘴唇死死抿成一条直线, 手还隐约有些颤抖, 缓缓伸向冰冰凉凉的骨灰瓮。

他眼底隐含泪花, 额头贴在骨灰瓮上, 隐忍地哭泣,“奚珍?”

老头看了他一眼,“这事要是捅出去,我们会不会跟着一起倒霉?”

工作人员凉凉地道,“咱们火葬场只要烧的是死人就没事。你觉得那女的没死吗?”

“死得透透的。”老头立刻接口。

“那就没事。”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虐渣~

这话似乎触动了曹国兴,“你说得对。”

林炎城把他的神色尽收眼底。从这副神情来看,曹国兴似乎对罗奚珍有情。要不然也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打听罗奚珍和小五的事情。

但是对曹国兴这种成熟稳重的中年男人而言,他绝不可能会像小五那样热情。

已经病入膏肓的罗奚珍连最值钱的资本都没有了,所以她到底是用什么手段让这个男人帮她呢?

一封信不够,还又寄了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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